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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期需注意充分补碘
发布时间: 2012/11/12 8:50:39 | 828次浏览

    一项研究抽查的304名妊娠妇女中,45.1%的妊娠中期、43.3%的晚期孕妇的尿碘值小于国家推荐的孕妇尿碘值大于150微克/升的标准,妊娠妇女的尿碘值明显低于非妊娠妇女。研究人员对每个孕妇进行了详细的调查,包括24小时饮食回顾、平日食盐摄入量(是否是碘盐)及海产品、肉类等摄入情况及孕期内有无妊娠呕吐和其他妊娠综合并发症等,并对被调查对象的血样、尿样、家庭食用盐和日常饮水等进行检测。

  调查发现,妊娠妇女的尿肌酐水平会随着孕龄的增加而逐渐下降,如果用非妊娠妇女每日尿肌酐排泄量标准来计算妊娠妇女的每日尿肌酐排泄量,可能会得出妊娠妇女体内尿碘值增高的假象而产生误诊。该研究还发现,尿碘值大于300微克/升的妊娠晚期妇女更易发生甲状腺功能异常。这些结果为建立区域碘营养及甲状腺功能正常孕妇的尿碘浓度的适宜范围提供了科学依据。

  专家建议,妊娠妇女随着孕龄的增加,易发生碘营养不足,需定期进行碘营养监测,科学补碘;有必要建立妊娠妇女每日尿肌酐排泄量的正常参考值范围,来更科学地反映妊娠妇女的碘营养状况;妊娠期妇女不仅要进行尿碘监测,对于尿碘值小于150微克/升或大于300微克/升的孕妇还要进行甲状腺功能的筛查。

  补碘常识

  人体碘的来源中90%以上来自食物,有效利用含碘高的食物是补碘的关键。上期介绍过,海产品普遍碘含量高,经常食用海带、紫菜、鱼、虾、贝类等,可完全避免缺碘的出现。

  面临缺碘危险的人群主要分布在偏僻农村、山区及远离沿海的内陆地区。这些地方最有效的方法就是推广食盐加碘。每人每天摄入盐10克,就可获得200微克的碘,这对所有人来说都是足够的了。

  需要注意的是,有的人吃碘盐仍可能出现碘缺乏的问题,因为碘盐的保存不当会造成碘的丢失而影响补碘的效果。碘盐应随吃随买,避光保存,避免受潮,炒菜时严禁热油先放盐后炒菜等等。

  孕期需注意充分补碘。

  有研究显示,当围孕期和孕期碘摄入低于每天25微克时,新生儿可能出现以智力低下、聋哑、性发育滞后、运动技能障碍、语言能力下降以及其它生长发育为特征的克汀病。

  还需要注意的是,孕妇补碘应充分,不能只以满足胎儿需要为标准。胎儿发育所需的甲状腺素,在妊娠的前三个月是由母亲提供的,三个月后胎儿形成自主的甲状腺功能,此时母亲体内的甲状腺素已不能完全通过胎盘,胎儿脑发育所需激素主要有胎儿自己合成。因此,缺碘时母亲不仅自己缺乏,而且会强有力地与胎儿竞争血碘,加剧了胎儿的碘缺乏。克汀病基本是不可逆的,因此不存在补救的机会,重要的是预防,按孕妇的需要量补充碘是非常必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