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妊娠期孕妇碘营养状况与碘剂补充的初步探讨
发布时间: 2013/4/10 9:00:33 | 873次浏览

[摘要] 目的 探讨上海市部分地区妊娠期孕妇碘营养状况与碘剂补充的效果。方法 采集正常饮食的产前孕妇、产妇及正常育龄妇女的尿样,测定尿碘浓度,随机选择尿碘<100μg/L,35~36孕周的孕妇,进行补碘(口服碘酸钾每天180μg),在补碘后2、4周和产后分别测定尿碘。新生儿出生后(3~6天)采集足跟血,用ELISA方法测定促甲状腺激素(TSH)水平。结果 产前孕妇尿碘浓度的中位数为198.795μg/L,尿碘<100μg/L的发生率为18.31%。孕期尿碘中位数低于非孕期妇女(P<0.05),尿碘<100μg/L的发生率高于非孕妇(P<0.05),以产后3~6天尿碘<100μg/L发生最高,为30.48%,补碘组在2、4周后尿碘明显上升(P<0.05),与对照组比较2周后尿碘高于对照组(P<0.05),产后均未补碘剂,尿碘2个组无差别,新生儿TSH水平两组无差别。结论 上海市部分地区18.31%妊娠期妇女存在碘营养缺乏,妊娠期每天补碘180μg是有效的。                      

 

碘为人体必需的微量元素,是参与合成甲状腺素的主要原料,从而影响机体的代谢及生长发育。妇女在妊娠及哺乳期,碘的生理需要量比正常人增加1/3~1倍,主要供孕妇自身甲状腺素的合成,另外,供胎儿碘的需要。甲状腺素对胎儿脑细胞的发育和增生起着决定性的作用,它是人生中补碘的唯一有效期,可预防由缺碘而造成的智力落后。我们调查部分上海地区的孕妇碘营养状况,并对缺碘的孕妇补碘,观察补碘的疗效,提供孕妇需要补碘的依据。
  1 对象与方法
  1.1 对象选择 在新华医院产科分娩的孕妇,及正常非妊娠育龄妇女,年龄在20~40岁之间。孕妇孕周以末次月经和20孕周前的B型超声对胎儿的双顶径和股骨长的测定相结合得出。选择无甲状腺疾病病史,正常饮食为对象的孕妇344例、产后3~6天的产妇82例和正常非妊娠育龄妇女54例。随机选择35~36孕周的孕妇尿碘<100μg/L的36例,自愿补碘的28例为补碘组,其余8例为对照组。
  1.2 研究方法
  1.2.1 妊娠期尿碘调查:对妊娠各孕周孕妇和非妊娠妇女取晨尿2ml进行尿碘测定,并在妊娠期分成4组,24~27孕周、28~31孕周、32~35孕周和36~分娩,以及产后3~6天内和非孕组,并测定孕妇营养一些指标。
  1.2.2 补碘研究:选择在35~36孕周尿碘水平<100μg/L的孕妇,补碘组每日给予碘酸钾(KIO3)180μg,口服至分娩,补充碘剂后2、4周以及分娩后3~6天内分别复测尿碘;对照组与补碘组同期平行测定尿碘水平;补碘组和对照组新生儿3~6天内采集足跟血测定全血促甲状腺激素(TSH)水平,同时观察新生儿体重、Apgar评分和胎儿有无并发症。
  1.2.3 尿碘测定:尿样的收集,用1次性塑料药碗收集晨尿,用1次性塑料针筒抽吸2ml放入Murphy管,置低温冰箱保存,分批送上海寄生虫病防治研究所测定。尿碘外质控样由中国预防医学科学院劳动卫生与职业病研究所提供。尿碘测定采用温和酸消化法。
  1.2.4 血清TSH测定:采产后3~6天新生儿足跟血,滴置IRMA纸片上2滴(直径1cm),干燥后置低温保存,分批测定。IRMA滤纸片TSH药盒(由日本苫小牧临床实验室提供)。血清TSH测定采用TSH-ELISA法。
  1.3 统计方法 采用Foxpro软件建立数据库,STATISTICA软件进行中位数、均值、t检验和χ2检验等统计分析。
  2 结果
  2.1 妊娠期及产后妇女尿碘水平 共收集344名妊娠期、82名产后(3~6天)及54名正常育龄妇女的尿样,妊娠期妇女尿碘中位数为198.795μg/L,第10百分位为67.990μg/L,第90百分位为395.410μg/L,尿碘浓度<100μg/L占18.31%。各孕期尿碘的中位数均低于非妊娠期妇女(P<0.05),而且,尿碘<100μg/L的发生率均高于非妊娠期妇女(P<0.05),以产后3~6天尿碘<100μg/L发生率最高,为30.48%。
  2.2 碘营养与其它一般营养的关系 对孕妇尿碘<100μg/L和尿碘≥100μg/L进行血色素、血总蛋白、血白蛋白和体重指数(BMI)进行比较(见表2)。两组差异无显著意义,说明在体内其它营养补足时仍可能有碘营养的缺乏。
表1 不同孕期及产后和非孕妇尿碘检测结果

分组

n

M
  (μg/L)

<100μg/L

n

%

24~27孕周
  28~31孕周
  32~35孕周
  36孕周~分娩
  产后3~6天
  非孕妇

68
  70
  113
  93
  82
  54

183.56
  193.43
  230.69
  184.50
  153.12
  241.09

12
  17
  15
  19
  25
  4

17.56
  24.29
  13.27
  20.43
  30.48
  7.41

表2 尿碘不同水平孕妇与其它营养状况的关系

分组

n

血红蛋白(g/L)

蛋白总量(g/L)

白蛋白(g/L)

体重指数(kg/m2)

尿碘<100μg/L
  尿碘≥100μg/L

36
  120

111.7±9.1
  111.6±9.4

63.72±3.52
  62.69±3.52

36.64±1.94
  37.12±2.21

26.43±2.28
  26.74±3.30

  2.3 妊娠期补碘剂的观察 口服碘剂后2周和4周后尿碘明显上升(P<0.05),与对照组比较补碘后2周后尿碘高于对照组(P<0.05),产后均未补碘剂,尿碘2个组差异无显著意义,新生儿TSH水平2个组差异无显著意义。补碘组没有发生尿碘>1 000μg/L者(见表3)。补碘组与对照组在难产发生率上,分别为57.83%和59.76%,差异无显著意义,新生儿体重为3 447g和3 392g,差异无显著意义(P=0.386),及Apgar评分≤7发生为2例和1例,对照组中1例尿碘持续低于100μg/L的孕妇发生新生儿死亡,例数少。无法作统计分析。

 表3 尿碘<100μg/L的孕妇补碘与未补碘后碘观察结果

分组

n

观察前尿碘(μg/L)

2周后尿碘(μg/L)

4周后尿碘(μg/L)

产后3~6天尿碘(μg/L)

新生儿TSH(mU/L)

补碘组对照组

28
  8

83.8±22.76
  95.35±23.75

305.86±200.36
  128.81±60.05

219.33±175.24
  145.56±104.62

166.71±101.94
  179.76±94.86

1.52±1.51
  0.79±0.83

  3 讨论  上海地区是否为碘缺乏病地区,这是一直被争论的问题。根据目前国际制定的指标[1],缺碘地区为正常人群中甲状腺肿发病率>5%;尿碘水平在100μg/L以下;新生儿TSH>5mU/L比率<3%。马杏宝[2]调查了上海10个区内31所小学的10岁学生中,尿碘中位数为71.27μg/L,尿碘值>100μg/L者占比例仅为31.89%。显示有较大的一部分小学生体内碘含量低于生理需要量。体内碘含量以及排出量,与饮食中含碘食物的多少和额外补充碘剂有明显的关系。上海地区在1996年5月开始推广应用碘盐,本课题从1996年8月开始,所调查的对象已应用碘盐,但在妊娠期尿碘中位数为198.795μg/L,尿碘<100μg/L仍有18.31%,而在产后3~6天尿碘<100μg/L为30.48%,缺碘状况明显高于非妊娠期妇女(7.41%)。这说明在妊娠期和哺乳期是妇女特殊时期,对碘的生理需求比正常人增加,为正常人的1/3~1倍,而且易发生缺碘现象。在哺乳期碘缺乏,使甲状腺素合成减少,而甲状腺素参与促进乳汁的分泌,碘的缺乏也可影响乳汁的减少。而碘的缺乏,可不伴有其它营养物质的缺乏,在本次调查中发现尿碘<100μg/L和≥100μg/L以上的孕妇,其血红蛋白、蛋白总量、白蛋白和体重指数2个组差异均无显著意义,因而我们在妊娠期补充其它营养物质的同时,应重视碘剂的补充。
  我们对低尿碘孕妇(<100μg/L)在普通的饮食情况下进行碘剂的补充。每日应用180μg,其结果显示碘剂能很好吸收,2周以后尿碘明显增高,达到妊娠期的需要量。由于我们在孕晚期补充,补充时间为4周较短。新生儿TSH未受到影响。且无1例发生尿碘>1 000μg/L。这由于补充后多余的碘在尿里排出,180μg的补充是安全的剂量,从国内高碘病区来看,碘的摄入量每日在800~1 000μg以上,持续3~4个月以上,检出高碘性甲肿。我们在补充碘剂时仅有2人出现过敏,主要为皮疹,停药后自行消退,对胎儿均未受影响。
  综上所述,在上海市区普遍使用碘盐后,妊娠期及哺乳期妇女依然有部分人群处于缺碘状态,而且与其它状况不平行,因而需要重视给予补充。孕妇应多食含碘丰富的食物,或每日补充180μg碘剂。每日补充180μg的碘酸钾,能很好吸收,尿碘反映出达到体内需要量,妊娠期补碘应根据尿碘的情况作合理的补充,这样就不易发生碘中毒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