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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陕西省渭南市富平县刘集镇被省卫健委确定为陕西省唯一的水源性高碘病区并开始供应无碘盐和开展碘营养水平动态监测;富平县留古镇的大众村、贺兰村、联合村、惠高村、吕兰村这5个行政村,依据居民生活饮用水碘含量调查结果,2021年经省级专家论证,划定为水源性高碘地区。为尽快消除水源性高碘危害,工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已对这5个村停供加碘食盐,增设无碘盐销售点。水利部门也相应落实了改水降碘的措施,使该地区的饮用水碘含量降至适碘范围。
2021年度陕西省水源性高碘病区监测结果显示,刘集镇饮用水水碘含量自改水后均小于100μg/L,在水碘正常范围;无碘盐食用率为96.50%,达到国家标准;8-10岁儿童甲状腺肿大率均小于5.00%,儿童和孕妇尿碘水平处于碘适宜或超适宜状态,各项指标均达到水源性高碘危害控制标准。
为什么要对水源性高碘病区监测?
碘元素是人体必需的微量元素,与人体的健康息息相关,碘摄入过量会对人体的健康造成危害。长期碘摄入过量可导致甲状腺自身调节失衡和功能紊乱,导致甲状腺肿、甲状腺功能减退,还可诱发或促进自身免疫性甲状腺炎的发生和发展。妊娠期过量的碘摄入还会损伤胎儿的甲状腺功能,造成新生儿一过性甲减。
水源性高碘地区,指在特定的自然环境中,人们长期通过饮水摄入明显超过人体生理需要量的碘,但还不足以引起高碘甲状腺肿流行的地区。在水源性高碘问题严重的地区,居民饮用碘含量过高的水,严重时可能导致高碘性甲状腺肿、甲状腺功能亢进、甲状腺功能低下与自身免疫性甲状腺炎发病率增加。
此次山西省对高碘病区监测工作及时掌握水源性高碘地区居民户未加碘食盐普及情况,动态评价内外环境碘含量变化及病情的消长趋势,为适时采取针对性防治措施和科学调整干预策略提供依据。地方病是呈地方性发病特点的一类疾病,主要包括碘缺乏病、水源性高碘危害、地方性氟中毒、地方性砷中毒、大骨节病和克山病等。
碘缺乏病:我国大部分地区外环境(水、土壤等)几乎都缺碘,尤其山区、丘陵、河谷地带、荒漠化地区和河流冲刷地区缺碘较为严重。外环境缺碘的现状很难改变,如果停止补碘,人体内储存的碘最多能维持3个月,因此要长期坚持食用碘盐。
在一些碘缺乏危害较重的地区,即使供应了碘盐,为防止出现新发地方性克汀病,对新婚育龄妇女、领取生育指标的妇女、妊娠 3 个月以内的孕妇和哺乳期妇女应落实口服碘油丸措施。
水源性高碘危害:2019年5月,国家卫生健康委发布的《全国生活饮用水水碘含量调查报告》显示,全国水碘含量大于100.0μg/L的县61个,分布在8个省份,其中河北21个、山东14个、河南11个、安徽10个、江苏2个、天津、山西和湖南各1个。
水源性高碘地区有哪些防治措施?
高水碘地区防治措施主要包括:盐业部门供应无碘盐;水利部门实施改水降碘,改水后需要供应碘盐;卫生、教育、宣传等部门共同做好健康教育,让群众知情选购食盐;卫生部门建立健全监测体系,及时了解高水碘地区的无碘盐供应及水碘、病情变化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