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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加碘量下降补碘更科学
发布时间: 2013/7/3 8:54:29 | 878次浏览

     从6月份起,山东省临沂市民到商场、超市购买食盐时会发现,包装袋上的“碘含量”一项将会发生变化,由原来的35mg/kg下调至25mg/kg。这是山东省从3月15日起实行的食用盐加碘量新标准。记者从临沂市盐务部门获悉,目前新碘盐正在进行分装,将于6月批量投放市场。

  5月30日,记者从临沂市盐务局了解到,依据相关规定,山东省从3月15日起实行食用盐加碘量新标准,食盐碘含量执行均值,由原来的35mg/kg下调至25mg/kg,经专家论证,山东选定适合本地区的新碘盐含量标准为25毫克/千克,允许波动范围为正负30%,即18至33毫克/千克。目前新标准碘盐已开始生产,但原有老标准的碘盐库存需要消化,2013年9月15日后,山东市场所售将全部是新标准碘盐。食盐的碘含量下降后,市民从食盐中摄入的碘量将更加科学。

     一问:食盐碘含量为啥调整?

  其实这已是国家第4次调整食盐加碘标准,此次调整改变以往一刀切的模式,各省根据自己情况,制订更为合理的食盐碘含量标准。

  多年来“全民补碘”的原因在于中国曾是甲状腺肿大、克汀病、先天畸形等碘缺乏病严重的国家之一,有7亿人生活在缺碘地区。然而,有调查显示,截至2011年底,全国已有28个省(区、市)达到了省级消除碘缺乏病的阶段目标,97.9%的县(市、区)达到了消除碘缺乏病目标。因此,根据各地区缺碘状况的不同,允许当地碘盐含量可上下浮动成了当务之急。

  二问:山东省新的碘盐标准是如何制定的?

  山东省是受碘缺乏和水源性高碘危害较为严重的省份。2011年全省第六次碘缺乏病病情监测结果显示,目前山东省居民尿碘水平介于200~300微克/升之间,碘营养状况略高于适宜量;食盐含碘量均数为27.7毫克/千克,与目前居民碘营养状况相比较,盐碘浓度需进行下调。经过充分研讨和论证,最终确定了山东省食盐加碘浓度由之前的35mg/kg±15mg/kg调整为25mg/kg±30%的标准。

  三问:补碘过量是否有害?

  近年来网上有很多议论碘盐浓度过高引起甲状腺疾病发病率增高的问题。对此,目前全国已经有一定数量的地方病专家和临床大夫致力于研究和探索这个问题,但是尚没有大规模流行病学调查数据和确切科学证据证明碘是造成甲状腺疾病的独立因素。

  四问:碘缺乏的主要危害有哪些?

  碘缺乏病是由于自然环境缺碘,使机体摄入碘不足所致的一系列损害,除地方性甲状腺肿和地方性克汀病两种典型表现外,最主要的危害是缺碘影响胎儿的脑发育,导致儿童的智力和体格发育迟滞或永久性障碍,造成病区人群的智能损害。缺碘也可导致流产、死产、先天畸形和新生儿死亡率增高等,妇女和儿童是碘缺乏最主要的受害者。

  五问:为什么说食盐加碘是防治碘缺乏病的最好方法?

  碘缺乏病预防控制的根本措施就是补碘。正常成人每日需要的供碘量约为150微克,人体对碘的储存能力有限。由于自然环境缺碘是长期存在的,因此补碘应遵循长期、微量、日常和生活化原则。食盐是人体的每日所需,符合长期、微量、日常和方便的原则。